东莞社保,全称为东莞市社会保险,是为了保障市民的基本生活和提高市民福祉而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东莞社保的交费起始时间,需要从我国社保制度的发展历程说起。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1951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初步建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逐步实现了从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障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东莞市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统一部署,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本市的社会保险制度。
东莞市社会保险的交费起始时间,可以追溯到1987年,当时,东莞市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制度,要求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这可以看作是东莞社保交费的最早起点,此后,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发展,东莞市逐步增加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险种。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东莞市各种社会保险的交费起始时间及具体规定:
1、养老保险:如前所述,东莞市养老保险的交费起始时间为1987年,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和职工需按照一定的比例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截至2021年,东莞市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企业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东莞市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1998年,根据规定,企业和职工需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截至2021年,东莞市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企业缴费比例为6%,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东莞市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于1999年,根据规定,企业和职工需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截至2021年,东莞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企业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4、工伤保险:东莞市工伤保险制度建立于2004年,根据规定,企业需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截至2021年,东莞市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企业缴费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类别分为0.2%、0.4%、0.6%、0.8%、1.0%五个档次。
5、生育保险:东莞市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于2008年,根据规定,企业需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截至2021年,东莞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企业缴费比例为0.5%。
需要注意的是,东莞市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基数会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东莞市还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降低企业缴费负担、提高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以减轻市民的社保负担。
东莞市社会保险的交费起始时间可以追溯到1987年,经过多年的发展,东莞市已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市民在享受社保待遇的同时,也要关注社保政策的变化,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以确保自身权益。